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底,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推进落实,作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研究部署,鼓励引导绿色出行,助力文明交通。
通知指出,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通过部门联合、行业联动,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与年内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点工作紧密衔接。公安交管部门要立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管控、农村安全防护和宣传警示曝光,推进礼让斑马线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通知要求,要加强整体策划,丰富群众性主题活动内容,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文明交通示范倡导活动、交通安全文化传播活动、警示宣传曝光活动;要组织融媒体宣传,打造现代交通文明传播格局,在11月15日至12月14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月活动,下发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接力开展“V观安全万里行”、百城千路话安全网友打卡等新媒体联动,联合制作播出《平安行·2021》特别节目;要鼓励社会参与,积极动员发动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重点关注农民农村,持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完善交通事故致残致孤致困家庭、未成年人帮扶体系,推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救济保障功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交通文明综合实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