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沂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新沂好就业网站、新沂教育官网发布,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沂教育官网,点击“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进入报名页面。应聘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新沂市教育局负责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0日17:3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1日17:3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7:3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3日17:3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3日20: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新沂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者,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未按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在报名系统上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徐州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4月14日14: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前三天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的新沂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只进行笔试,其他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在新沂教育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另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5.《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新沂教育官网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新沂市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新沂教育官网发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
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高中体育教师、高中美术教师及中职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专业技能加试(“中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不进行专业技能加试)。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加试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的新沂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新沂教育官网发布。
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新沂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出现缺额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人选。
六、选岗
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七、公示
新沂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沂好就业网站、新沂教育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予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沂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新沂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新沂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心理健康),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三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核减或取消岗位的通知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好就业网站、新沂教育局官网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新沂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新沂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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